2005年8月制定的《深圳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调控指标体系(试行)》和同年12月深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均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全面推进劳务工医疗保险,解决劳务工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
按照《暂行办法》,凡是深圳的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均可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8元,劳务工个人4元。
劳务工合作医疗获得了员工、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遍欢迎,形成了“三赢”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300万劳务工参保,基金收支平衡、有所积累。到今年8月,这个数字上升到700万人。
关键词之二:人口政策“5+1”
2005年8月4日,深圳市第一次系统颁布的关于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被媒体称为“人口管理‘5+1’”文件:五个配套文件包括《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5+1”文件的内容包括: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努力遏制暂住人口过快增长。如对全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合理调整人口结构,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如通过规范和调整入户标准,简化入户渠道,鼓励投资纳税入户和技能入户妇科病,吸引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推进人口管理体制创新,增强人口管理合力;四是融人性化服务于规范化管理之中,体现以人为本,对不同类型的人口予以分类管理。比如在户籍迁入政策中,对于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诚信纳税数额高的人口,优先准予入户,并且侧重于加强服务,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在劳动就业管理中,实施“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制度,为遵纪守法的求职应聘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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